六部委出手!清理整顿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产能
《人民日报》11月9日刊文称,工信部、发改委等六个部门当天共同发布《关于强化低速电动车治理的规定》(文简称规定),要求各区域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禁止再增加低速电动车生产规模,提升低速电动车治理水平。
低速电动车辆行驶速度较慢,续航能力有限,电池和电机等核心部件的制造工艺相对落后,主要用于载人或载物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载具,涵盖了一些供老年人代步的车型。近些年,我国低速电动车辆的生产和市场发展呈现无序状态,制造企业数量已逾百个,年产量和销量均突破百万级别。这种无序的生产和运用方式,给社会带来了诸多方面的困扰。官方数据显示,过去五年间国内涉及微型电动车的事故案例总计83万宗,导致1.8万人丧生、18.6万人负伤,这类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死亡案例数呈现持续攀升态势,最近三年其年度增幅分别达到23.3%和30.9%。
要求各地方调查清楚低速电动车制造公司的详细情况,对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公司,必须进行纠正,没有营业执照的,要依照法律进行取缔并查封。另外,各地方要拟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生产能力减少淘汰转型调整计划电车江湖,制定执行本地区清理整治专项方案,相关政策公布之后,依法运用多种手段清理不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和产品。
要求各地方不再出台推动微型电动车普及的指导方针,不再拟定微型电动车市场准入标准,不再批准或登记微型电动车制造计划,不再设立微型电动车生产商、扩大制造设施等基本建设工程,不再推出新型微型电动车;已发布相关指导方针的地区,须即刻终止实施,正在施工的工程要马上调整,务必保证微型电动车生产能力不提升。
该通知还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制定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措施,探讨设立阶段性缓冲期,借助更换、回收、推动报废等途径,尽快减少非标准低速电动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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